一直以來也沒特別覺得自己具有什麼[文案力], 只不過特別喜歡想一些文字的變化,也喜歡模仿廣告語說話。 大學時因為興趣,常常和朋友想一些冷笑話、白癡造句,自己也會填一些很好笑的歌詞。 說文青呢也不算文青,寫出來的東西淺白易懂(時下的文藝青年都一定要寫人家看不懂的),也沒有什麼深度的內涵,就是純粹搞笑、覺得有趣而已。 一直覺得只是個人的小消遣而已,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。到了研究所之後,沒有朋友互相切磋,也就漸漸淡忘了。 但直到出社會進入行銷領域之後,才知道原來當時的興趣已經為文案能力打下了很好的基礎, 文案就是要做到每個人都懂,每個人都立刻懂,讓人覺得有趣,可以會心一笑。 今天和同事切磋文案,才突然想起了這段經歷。 原來一切看似不起眼的興趣都有著安排,能夠在工作中發揮自己的興趣與能力真是件開心的事~。